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任
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一、第六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邱云锋先
生、符晓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基本
情况见附件)。
二、第六届监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非
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
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以上候选人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历。2004 年 9 月起就职于东莞东成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历任仓库主管,PMC 主
管;2011 年 6 月起就职于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曾任销售专员、现任销售
部门经理。现任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邱云锋先生不存在不
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 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
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邱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
历。2005 年 3 月起就职于东莞得霖硅胶制品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2012
年 3 月起就职于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工程师、液体硅橡胶车
间主任。现任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符晓兵先生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 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晓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