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区打浦路 15 号 3603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计投票议案 提案 1 为差额选举,提案 2、提案 3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
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 3603 室。
联系电话:021-64036071 传真:021-64036081-8088
联系地址: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人:王燕杰 黄磊
电子邮箱:zhengquanbu@002211s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4 位非独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任
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
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累计投
提案 1 为差额选举,提案 2、提案 3 为等额选举 选举票数
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徐国兴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邱云锋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符晓兵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计
投票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投票人签字: 备注:
特别说明事项: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
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
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