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8 日 9:15—2024 年 11 月 28 日 15:00;其
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5:00。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 :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议案
√作为投票对
(7)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
回购的资金总额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⑴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⑵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中心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
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 368 号海亮科研大厦 10 楼证券投资中心办公室
邮编:31005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传真:0571-86031971
心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下午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日)9:15 至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7)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
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