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证券之星 2024-11-08 20: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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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公司”“永兴股份”)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
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
股东在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一般不
得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指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
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
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未能
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投票,可以参加网络投票。除出席本次
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
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本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未经公司
董事会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
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
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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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1 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南塔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水江先生
    四、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
师及工作人员。
    五、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会议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以及解答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休会、表决结果统计
    (七)复会、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宣读见证意见
    (十)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签署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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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
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公司拟聘请广东
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担任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所”)进行充分沟通,大华所对本
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001 室(自编 01-04、06 单元)
   首席合伙人:聂铁良
   截至 2023 年度末,中职信合伙人数量 25 人,注册会计师 136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 人。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14.86 万元。2023 年度,中职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与公司同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99.00 万元,涉及的行业为制造
业,与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不同。
   中职信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止至本公
告日,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0,000 万
元。中职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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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职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炤洋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在中职信
执业,曾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杰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拟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伟先生,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
事证券业务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拟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职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职信的审计服务收费系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
因素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 1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8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为公司 IPO 审计机构,并为公司提供了
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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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
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公司拟聘请中职
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大华所
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大华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
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职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认为中职信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
聘任中职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
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职信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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