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 关于华源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07 19:32: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华源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0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源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期间,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7.37 元/股的
   根据《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华源转债到期日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将按期赎回兑付。公司预计最早触发有条件赎
回约定(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的时间为
回日最迟为到期日仍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规定的“赎回条件触发日与赎回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少于 15 个交易日且不超过 30 个交易
日”,将无法实施有条件赎回。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
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 号”文核准,公司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
开发行了 4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关于“华源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627 号”文同意,公司 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 年 12 月 3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 年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7.58 元/股,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向钟
玮玮等 3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 6,878,900 股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华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19 年 1 月 24 日起由原来的 7.58
元/股调整为 7.57 元/股。
    公司 2019 年 5 月 22 日披露《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华源
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19 年 5 月 30 日由 7.57 元/股调整为 7.52 元/股。
   公司 2020 年 5 月 30 日披露《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5 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华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 5 日起由原来的 7.52 元/股调
整为 7.42 元/股。
   公司 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 元(含
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根据《募
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华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11 日起由原来的 7.42 元/股调整为 7.37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
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关于“华源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期间,公司股价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华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7.37 元/股的 130%(即 9.58 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如在未来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不低于 9.58 元/股(含 9.58 元/股),届时公
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风险提示
     华源转债到期日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预计最早触发有条件赎回约定(30 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最
早触发日与华源转债到期日的间隔期限少于 15 个交易日,即使有条件赎回日最迟为到期日仍不
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的“赎回条件
触发日与赎回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少于 15 个交易日且不超过 30 个交易日”,将无法实施有条件
赎回。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源控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