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文 件 目 录
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二、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3
三、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2 号方正国际大厦 4 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二、 主持人通报与会情况;
三、 宣读并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 股东发言、提问;
五、 议案表决;
六、 表决结果统计;
七、 宣布表决结果;
八、 宣读会议决议;
九、 律师见证;
十、 大会结束。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相关法规、文件的精神,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国高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国高科”)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现就有关出席会议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
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
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
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大会设“股
东发言、提问”议程,经大会主持人许可,股东可以发言或提出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
间不宜超过三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内容应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涉及董事会尚未
形成决议或尚未披露的内容。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六、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
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现拟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日):745 人
容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经 审 计 的 2023 年 度 收 入 总 额 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
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
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
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
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
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
措施 5 次、自律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中国高科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国高科(600730)、中国医药
(600056)、中国电研(68812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3 年开始为中国高科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国高科(600730)、
森特股份(603098)、必得科技(60529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
业;2023 年开始为中国高科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执业;
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建伟和薛珊、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近
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定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
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
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费用拟定为 6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31 万元,合计 100 万元,前述费
用合计较 2023 年度减少 3 万元。
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