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
券名称:远大智能;证券代码:002689)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11 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电话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
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铝业集团”)计划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起
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经核实,远大铝业集团实际
增持股份金额未达到计划增持金额的下限,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远大铝业集
团、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
字 0022024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