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11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 意 2024 年 度 公 司 为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提 供 总 计 不 超 过
公司提供 543,000.00 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 70%
的控股子公司提供 680,357.20 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
于 70%的部分参股公司提供 10,230.00 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
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新疆宜
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提供担保金额 178,000.00
万元。
下简称“内蒙宜化”)、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际贸易”)、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宜化”)、
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及关联参股公司新
疆宜化提供担保 90,991.29 万元,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对象
及额度范围。具体如下:
截至 2024
担 担保方 年 9 月 30 日 担保(预计) 本次提供 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
被担
保 债权人 持股比 被担保方资 额度(万元) 担保金额 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
保方
方 例 (万元) 保等进展情况
产负债率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内蒙 100% 对资产负债 36,800.00 —
有限公司 宜化 率>70%的
乌海分行 控股子公司
>70%
中农资联 提供
合贸易有 国际 543,000.00 万
限责任公 贸易
司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青海 对资产负债
公司青海 宜化
省分行 于 70%的控
公 ≤70% 股子公司提
司 供 680,357.20
万元担保额 9,900.00 —
度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宜化
股份有限 肥业 100% 13,420.00 —
公司宜昌
分行
交通银行 新疆宜化其他股东宜昌
股份有限 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宜昌
分行 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单
新疆 35.597% 178,000.00
>70% 独或合计按照不低于
湖北宜化 宜化 64.403%的比例为新疆宜
集团财务 2,491.79 化提供担保,新疆宜化为
有限责任 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
公司 反担保。
合计 1,401,357.20 90,991.29 —
二、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署的保证合
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二)公司与中农资联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履约担保合同
甲方:中农资联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保障甲方在一定期限内与乙方
发生的多笔业务所形成的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因与乙方业务
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
因与乙方之间的所有经济业务及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本金、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等。
(三)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费用等。
(四)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费用等。
(五)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费用等。
(六)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月 22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发生的费用等。
(七)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保。
月 27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八)公司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未超过持股比例。新疆宜化其他股东宜昌新
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单
独或合计按照不低于 64.403%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新疆宜化
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上述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被担保方经营
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48,442.12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3.00%;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