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贵公司《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
收悉,经核查,现回复如下:
作为文一科技实际控制人,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人
所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三佳集团”)、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
人所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瑞真商业”)与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按照该
协议所约定的条款与条件,三佳集团及瑞真商业将合计向合肥创新投转让其持
有的文一科技 26,993,865 股普通股股份(占文一科技总股本的 17.04%)及该等
股份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该事项可能导致文一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该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人根
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通知文一科技代
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除上述重大事项外,本人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文一三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本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你公司股票。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