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24-07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4 年 10 月,公司通过招标方式拟定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称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 经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兴华
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㈠机构信息
⒈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成立(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⒉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33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人
⒊业务规模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⒋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
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⒌诚信记录
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㈡项目信息
⒈ 基本信息
⑴ 项目合 伙人
马云伟,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
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⑵签字注册会计师
谭红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至今为
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
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刘志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长期从事证券审计
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
⒉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⒊独立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92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2 万元,定价原则为招标定价。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9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2万元,定价原则为授权经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
结合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确定。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大华
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审计机构,连续为公司提供
年度审计服务 2 个年度,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大华所为公司提供的既往年度审计工作表示感谢。
三、拟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招标情况
向数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招标邀请,共有 8 家单位参与投标,中标单
位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㈡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鉴于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招标
方式拟定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会议,同意聘请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议将聘任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聘任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用 92 万元(含税),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2 万元。
㈣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