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1 证券简称:无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3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得公司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满足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的现金分红条件,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案,具体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600,94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或留存用于公司经营发展;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
预案一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4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46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1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
金中心(有限合伙)
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财金控新媒体投资中(有
限合伙)
河北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新冀文化产业引
导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视融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琦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北沿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兴瑞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1月4日至登记日:2024年11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
股东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内蒙古中财金控新媒体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股东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内蒙古中财
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河北旅投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河北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并
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9.306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0号勒泰广场B座9层
咨询联系人:马志民
咨询电话:0311-8711902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