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
街 500 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研发中心 10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2.294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汪欣作为会议主持人,
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红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杨祖一因工作原因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
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52,361,752 99.8006 207,600 0.0458 695,900 0.153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新疆雪峰科技
(集团)股份有
事务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 项议案,且为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
会议且对相关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马韶坤、唐世俊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