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7
H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0 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 H 股股份 7,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8%,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 2.73 港元/股,最低价为 2.67 港元/股,成交总额 21,203,760.00 港元
(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835,4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49%。其中,回购 A 股数量为 13,511,450 股,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7.82 元/股,最低价为 7.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989,274.90 元
(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H 股数量为 141,324,000 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5
港元/股,最低价为 2.29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78,579,640.00 港元(不含交
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及 2024 年 5 月 20 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 60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A/H 股类别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A 股和
H 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其中,A 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含本数);H 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4 亿元且不高于 8 亿元(均包含本数,最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回购
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或至
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披露
的《广汽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临 2024-
二、回购实施情况
易方式回购 H 股股份 7,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8%,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2.73 港元/股,最低价为 2.67 港元/股,成交总额 21,203,760.00 港元(不
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835,4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49%。其中,回购 A 股数量为 13,511,450 股,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7.82 元/股,最低价为 7.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989,274.90 元
(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H 股数量为 141,324,000 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5
港元/股,最低价为 2.29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78,579,640.00 港元(不含交
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回购方案,
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