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05 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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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4-086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2024年11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
议由董事长边书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4.28元/
股调整为13.8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5.5万
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2.5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
《 审 计 报 告 》 ( 天 健 审 〔 2024 〕 3-227 号 ) , 公 司 202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根据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确定原则,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可
归属比例为70%,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因此在职的56名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174.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中,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
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应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5.7050万股;在职的34名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37.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中,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考核
未完全达标应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3750万股。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结果不满足完全归属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260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7.206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44.39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相关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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