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3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5 日
召开第十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50 元/股,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3 个月。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
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详见于 2024 年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
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
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止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
购股份 15,49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最高成交价为 8.5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9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13,664,461.38 元
(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