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 2024-054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港”)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
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 7 号山东港口大厦 2315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
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
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 5 人,非独立董事朱涛因其他公务安排,已委托独立董事蒋
敏代为出席并表决),缺席董事 0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候
选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57)。
(三)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青岛港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动资
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规定,符合青岛港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青岛港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山东陆海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放弃优
先认购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崔亮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
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原木品种期货交割仓
库资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代伟军、刘水国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均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履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进行核查,
认为代伟军、刘水国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能力
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副总经理履历
代伟军先生,1972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省
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副总经理、安全环保科技部部长。代伟军先生曾任青岛港(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现为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西港分公司
党委委员、副经理,青岛港集团前港分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青
岛港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副主任,公司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主任,公司办公室
副主任,公司轮驳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代伟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
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水国先生,1975年12月出生,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
业,在职工学硕士学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法
律合规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工会主席,山东港联化管道石油输送有限公
司董事,山东港口威海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港
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刘水国先
生曾任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公司法务部部长助理、副部
长(主持工作)、机关工会副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刘水国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
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