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8 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
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98,235,285.29 元。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综合考虑
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 年中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8 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
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686,361,034 股,
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76,945,329.63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 1-9 月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5.42%。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最高不超过 1.8 亿元,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
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在前述分红金额上限范围内制定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
配具体方案并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按规定实施。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需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
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