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29 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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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4-06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1-9 月份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07.19 万元,其中 母公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69,975.66 万元。根据规定,上市公
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公司可分配利润
为 69,975.66 万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 总 股 本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941,858.3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分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
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
                              《股东回报规划
(2024 年度-2026 年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
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
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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