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5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6,984,394.22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 1,993,195,756.2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2,914,858.98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提高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提振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
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司拟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以公司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 733,043,291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拟 进 行 注销股份后(公司累积回购拟进行注销股份 1,968,378 股)的股本总额
派发现金 109,661,237.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已派发现金红利 146,163,588.03 元,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
配金额合计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41.7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进行方案调整。
二、公司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
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