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66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3,083,994,035.79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际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12,241,550,199.50 元,母公司 实际 可供股 东分 配 的 利 润 为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96,948,216.31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
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38,303,300 股,公司总股本 4,651,885,415 股扣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为 4,613,582,115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 922,716,423 元(含税)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占公司
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公司法》《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