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4 23: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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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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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企业实现的年度经济效益
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由董事会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分配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五)薪酬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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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批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
制度;审批制定公司高管团队年度绩效目标及任期绩效目标,并对总经理及高管
团队进行绩效考核,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十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董事薪酬,基本年薪月度定额发放:
方式确定(具体见附件)。董事长薪酬,公司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
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绩效薪
酬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和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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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绩效年薪的 10%为风险保证金。基本薪酬是指年度基本收入。绩效薪酬是与
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联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
的比例不低于 70%。其中:
  (1)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
  (2)绩效薪酬可按月预发,预发金额不得超额核定的绩效年薪(不含风险
保证金)的 50%。绩效薪酬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后进行实际发放,考核不达标的,
绩效薪酬不予兑现。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数×年度绩效系数×年度在职系数。
年度在职系数=考核年度实际在职天数/考核年度应在职天数。任期期间离职的,
绩效薪酬(不含风险保证金)按照相应的在职系数进行折算并于离职当月以工资
形式发放。
  (3)风险保证金与每年年度考核挂钩,经核算后,于任期结束后的两个月
内予以兑现。
  每年风险保证金=当年绩效年薪基数×当年年度绩效系数×10%×任期在职
系数。任期在职系数=任期实际在职天数/任期应在职天数。
  任期内的风保证金总额为每年的风险保证金之和。
  任期期间离职的,风险保证金按照相应的在职系数进行折算并于离职当月以
工资形式发放。
  (4)实际获取的年度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须报经董
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董事长实行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年度预发金额超过年薪标准的,从基
本年薪、绩效年薪中扣回。
  (二)监事薪酬,基本年薪月度定额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
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
分,绩效薪酬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
和等级确定。其中绩效年薪的 10%为风险保证金。基本薪酬是指年度基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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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薪酬是与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联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不低于 70%。
  公司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水平均按照行业对标方式
确定(具体见附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经理年度薪酬×分配系数,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分配系数根据岗位职责、承担风险和贡献等因素,在 0.3-
证金)的 50%。总经理绩效薪酬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后进行实际发放,考核不达
标的,绩效薪酬不予兑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在年度绩效评价后进行实
际发放,考核为 D 等级的,绩效薪酬不予兑现。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数×年度
绩效系数×年度在职系数。年度在职系数=考核年度实际在职天数/考核年度应在
职天数。任期期间离职的,绩效薪酬(不含风险保证金)按照相应的在职系数进
行折算并于离职当月以工资形式发放。
予以兑现。
  每年风险保证金=当年绩效年薪基数×当年年度绩效系数×10%×任期在职
系数。任期在职系数=任期实际在职天数/任期应在职天数。
  任期内的风保证金总额为每年的风险保证金之和。
  任期期间离职的,风险保证金按照相应的在职系数进行折算并于离职当月以
工资形式发放。
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从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扣回。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
薪酬,兼职不兼薪,不兼酬。
  第十二条    公司为提升市值、提升经营业绩和转型发展等情形有突出贡献
时,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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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奖励。专项奖励的情形、范围、标准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方案,报
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期限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薪酬计
划或方案根据公司每年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包含不限于专项任务、发展
战略、日常监督、财务指标等。
                 第五章   惩罚办法
  第十四条    公司违反规定虚增经营业绩套取工资总额或超提、超发工资总
额,对超发薪酬全部予以追回,并对公司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按下列规定进行
经济处罚:
  (一)公司超提、超发及违规列支金额超过清算可发工资总额 3%(含)-5%
(不含)的,扣罚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5%的绩效薪酬;
  (二)公司超提、超发及违规列支金额超过清算可发工资总额 5%(含)-10%
(不含)的,扣罚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10%的绩效薪酬;
  (三)公司超提、超发及违规列支金额超过清算可发工资总额 10%(含)以
上的,同比例扣罚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绩效薪酬;对其他相关责任人
的处罚,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重大决策失误、
重大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与质量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企业重大不稳定事件
等,给公司和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除按规定追究相关
责任人违规违纪责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外,视情况按照
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取酬、违规发放薪酬或享受福利性待遇等
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清退违规收入,并在核定后的年度薪酬中按违规收入
额度相应扣减其薪酬。
  (二)因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的,按相关纪律法律法规处理。
  (三)因违纪违规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的,按以下标准扣减
受到处分或组织处理当年(处分和组织处理不在同一年的,按孰早的原则确定扣
减年度)的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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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职务 50%、留党察看 75%、开除党籍 100%;
降级 50%、撤职 75%、开除 100%。
  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双重处分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扣减比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董事长、总经理薪酬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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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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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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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长、总经理薪酬标准表
      职务        薪酬标准         金额(万元)
             年度薪酬标准               195.00
      董事长    其中:基本年薪               58.50
                绩效年薪              136.50
             年度薪酬标准               190.00
      总经理    其中:基本年薪               57.00
                绩效年薪              133.00
 注:绩效年薪与其经营业绩相关,考核后按照本制度要求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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