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独立
董事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王栋先生
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独立董事讨论,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王 栋、刘洪泉、曾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