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24 18: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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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8,542,0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57,195,885.46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 现金分红总金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542,03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1.2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赵晓兵、朱琳
   咨询电话:0571-8631 9217
   传真电话:0571-8631 9217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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