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6 人,代表股份 324,060,97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0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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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5 人,代表股份 32,582,03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
股份 2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1,094 人,代表股份 32,552,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87%。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3,771,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05%;反对 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292,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02%;反对 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8%;弃权 22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3,800,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95%;反对 1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321,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93%;反对 1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7%;弃权 1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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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3,358,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32%;反对 513,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879,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39%;反对 513,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48%;弃权 18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