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4 年 10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