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6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313,100.45 元(人民币,币种
下同),2024 年 1-9 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397,979.59 元;截至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12,128,543.38 元。在保证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于 2024 年第三季度结合当
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进行分红,具体的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以最新的公司股本数据测算,公司总股
本为 64,54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922,355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18,785,293.50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
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