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
营业收入 1,546,171,660.2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1,683,634.28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734,071,987.18 元,
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297,629,589.15 元。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在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大于拟分配金额的
前提下,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为上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红利。公司拟定 2024 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了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春节前分红,
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制定
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513,699,6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2,739,925.20
元(含税)。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二、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方案体现
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本次三季度分红综合考虑
了公司 2024 年三季度盈利状况、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和投
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议案是在
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
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董事
会本次制定的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利润水平、未来发展潜
力及股本规模,方案制订注重股东回报,也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无需再次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