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22 19: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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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4-11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
司股份 16,250,907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库存股)*10 股=20,937,653.49
元/1,179,453,879 股*10 股=0.177519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179,453,879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16,250,907股后的
股本总额1,163,202,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8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937,653.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
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
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3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4-106)、《2024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其调整原则一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6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6,250,907 股不享有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0 月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系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
已回购库存股)*10 股=20,937,653.49 元/1,179,453,879 股*10 股=0.177519 元(保留小数
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177519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77519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77519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奋
斗者”第一期(2023 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
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 LCC 写字楼 6 栋 1407、北京市海淀
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11 号楼东侧
   咨询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咨询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传真电话:010-8277667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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