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24-051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
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
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交易先决条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8 月 23 日分别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重
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本次交易在达成先决条件的前提下,将根据开曼群
岛公司法第 86 条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向粤丰环保计划股东提出将粤丰环保私有化之
建议,并在条件达成的情况下该私有化建议生效。
本次交易须达成的先决条件(i),内容为“(i)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包括(a)完成确认
支付及完成股权转让的登记手续(于联合公告日期起计三个月内完成);(b)标的公
司集团并无因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录得亏损;及(c)标的公司集团与粤展环境之间不
存在债务人及债权人关系,且标的公司集团对粤展环境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为
免生疑问,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将出售予一名并非标的公司股东(亦非股东的联系人)
的人士,因此,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并不构成特别交易”。以上先决条件(i)已于近日
达成。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先决条件(i)达成外,先决条件(vi),内容为“(vi)根据中
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其要求在(1)交易构成经营者集中;及(2)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营
业额达到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的门槛时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完成中国经营者集中申
报,且获得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达成。公
司正积极推动其他先决条件的达成。
(二)其他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8 月 2 日、8 月
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和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预案修
订稿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
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以来,公司积极并有序的推进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
并取得一定的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和估值等相关工作
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
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
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或同意。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