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 2024-035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青海华鼎”或“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4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
董事长王封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收购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 51%
股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增资收购茫
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海华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规范青海华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提高投
资者关系管理效果和投资者保护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原有的《青海华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修订。
修订后的《青海华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 年 10 月修
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