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98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已获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总股本 405,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4,994,540 股后的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分配。本次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05,000,000 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4,994,540 股后的 400,005,4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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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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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00,002,730.00 元
=400,005,460 股×0.50 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
价格计算时,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0.4938339 元/股计算(即每股现金红
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200,002,730÷405,000,000=0.4938339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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