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1
债券代码:123184 债券简称:天阳转债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2024年9月30日至
(11.80元/股)的130%(即15.34元/股)。若在未来触发“天阳转债”的有条件赎回
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天阳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7,5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的余额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3
年3月29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大华验字
[2023]000152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97,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18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阳转债”,债券代码“12318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29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3年10月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3月22日)止。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其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
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92元/股。
(1)截至 2024 年 2 月 8 日,因公司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天阳转债”的
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天
阳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天
阳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1.88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2 月 2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将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430,061 股剔除已回购
股份 4,346,480 股后的 400,083,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8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
息 日 )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天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
(3)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136 名激励对象办理 336.9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本次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6.51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2024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8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新增股
份 上 市日)起生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天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天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天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天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天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80元/股)的130%(即15.34元/股)。在
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若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含130%),将触发“天阳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
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天阳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
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赎回或者不赎回的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
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