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
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0
月17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983.528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11.84元/股。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