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 “21徐工02”2024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18 00: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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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49
债券代码:149668     债券简称:21徐工0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1 徐工 02”2024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含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
人”)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发行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
(债券简称“21 徐工 02”,债券代码“149668”)将于 2024 年 10 月
息。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募集说明书》和《徐
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 1 -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
以说明。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
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 2 -
者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 AAA。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8%。每手(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35.80 元(含
税),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5.80 元(含税)。扣税
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兑付兑息
每 1,000 元兑付兑息 1035.80 元。
   三、本期债券计息期间、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债权兑
付日及摘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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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8 日(该日期为
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本期债券的最后交易日为 2024 年 10 月 18 日,凡在 2024 年
发的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
    五、兑付兑息办法
利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
金和利息划付给相应的本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时足额将债券本金和利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则后续本息支付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六、本期债券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深证上〔2019〕
将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
交易。
    七、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
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
缴,就地入库。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1[34]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
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篮山路 26 号
  联系人:苗洋威
  联系电话:0516-87565620
  传真:0516-87565610
  邮政编码:221004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 5 -
    联系人:刘威、刘倩
    联系电话:010-57783093
    传真:/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盛伟、周洋
    联系电话:0516-82022912
    传真:0516-82022990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人:浦航、张扬凡
    联系电话:021-38565454
    传真:021-385659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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