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1,731,693.5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8,334,139.81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一、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180,6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
币现金。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45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2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2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23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
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4 栋 1201
联系人:廖全继
电话:0755-26099742
传真:0755-26099742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