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2,648,922,85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一致。
实施的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48,922,85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0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J2 栋 A 座 17 层
咨询联系人:张东升
咨询电话:0551-65862589
传真电话:0551-65862577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