翱捷科技: 翱捷科技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14 23: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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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上诉人、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   涉案金额:合计2.35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仅承担案件受理费,本次诉讼
     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负面影响。
     近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告”或“翱捷
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最高法知民终2623号《民事判决
书》及(2023)最高法知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涉案金额分别为1.9亿
元和0.45亿元,针对公司与上海移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移
芯公司”或“移芯公司”)、刘石等六被告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两案,法院作
出了二审判决。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上海移芯公司、
刘石共同实施了侵害原告技术秘密的行为,获利巨大。
民初958号、(2020)沪73知民初959号。
人为两案被告(此四人与上海移芯公司、刘石下文统称“案件被告”)。
主要内容如下:
  (一) 法院认定公司所主张的技术信息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
       秘密的构成要件,构成商业秘密;
  (二) 法院确认公司就涉案技术秘密享有权利;
  (三)被告虽未提交其产品的代码进行比对,但法院综合考量各种因素,
 认为尚不具备举证责任转移的条件。对于原告的诉请,基于现有证据不予
 支持。
  综上,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并要求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二、二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上海移芯公司均不服上述一审判决,于2022年7月各自向最高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其中公司的上诉请求如下:
  上海移芯公司的上诉请求如下:
  纠正一审判决书中关于涉案技术信息不为公众知悉、翱捷公司就涉案技术
信息享有权利及其他错误的事实认定。
  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已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及年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相关章节披露,一审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已于公司2022年7月1日公布的《关
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2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
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3年3月8日公布的《关于
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中披露。
三、二审的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两案的判决结果如下:
 “翱捷公司、移芯公司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一审判决认定
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维持。”
 综上,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本次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仅承担两案的受理费合计125.96万元,无需承担损害赔偿等费用,本次
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负面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及时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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