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1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益分配方案为:以电投能源总股本 2,241,573,493 股为基数,向公司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生变化,维持分配总额度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按此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合计金额的 30.71%。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占 100%比例,不送股、不转增。
了股本基数、分配比例和分配总额,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维持分配总额度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目前不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自分配方
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案是一致的。
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 年 10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将于2024年10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0月12日至登记日: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1号
咨询联系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电话:0475-6196998
七、备查文件
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