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司实现净利润 11,037.77 万元(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33,641.99 万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总额为 33,233.05 万元(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
的经营成果的监管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
提下,现拟定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24 年 9 月末总
股本 1,322,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人民币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06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若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上
述股本基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制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