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5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
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制定了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条
件及计划:在公司2024年上半年能够持续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满足公
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以公司届时总股本为基数,以不超过公司2024年上
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作为现金分红总额上限,对全体
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为简化分红程序,同意授权董事会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在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h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7,941,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337,941,402 股,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
总股本不变。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
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 31 号国家数字内容产业园二
楼
咨询联系人:肖越越 刘婕
咨询电话:0851-83842119
六、备查文件
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