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9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2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
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61,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 10.63 元/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365,962,305.00 元人民币减至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
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伊利大街 1 号
联系人:赖春玲、贺茹静
电话:
(0471)3350092
传真:
(0471)3601621
邮编:010110
(三)其它: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