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启动了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本次发行上市将助
力公司进一步推进国际化战略、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升国际品牌形象、
提高综合竞争力,引领公司的发展迈入新的篇章。
为回报广大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大力支持,公司拟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对全
体股东(即 A 股股东)实施一次性的特别现金分红,以实际行动践行以投资者为
本的理念,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经初步测算,预计回报股东特别分
红总额约为 48.0 亿元。现将具体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约为 407.5 亿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约为 101.0 亿元。
公司拟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对全体股东(即 A 股股东)实施一次性的特别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为:以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
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
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总
额约为 48.0 亿元,具体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至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坚持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经营基调,追求高质量的业务增长,坚持精益化
资源投入与成本管控,现金流充裕、健康。回报股东特别分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没有重大影响。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
项目已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除此之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 12
个月未计划使用 A 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其他说明
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
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