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9 证券简称:联合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7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6),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6,4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权益分派日期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10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0月8日至登记日:2024年10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