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23 楼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冯艺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249,964,888 99.4341 12,327,379 0.5448 476,900 0.0211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522,966,285 99.7101 12,670,979 0.2793 478,100 0.010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延长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273,346,197 股,关联交易对手方),及其一致行
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41,737,300 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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