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09 18: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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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4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并授权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00,577,07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分红 0.25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共计 10,014,426.7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分
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大会审议。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
的400,577,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0月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李剑、李瑾
   咨询电话:025-52762230、025-52762205
   传真电话:025-5276292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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