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6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债务类融资产品发行效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
人民币 400 亿元的范围内一次或多次申报发行境内外各类债务类融资产品。董事
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上述事项进行决
策,包括且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处理债务类融资产品决策、中介
机构选聘、申请、发行、上市等阶段相关事宜。具体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 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
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936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
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3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
起 2 年内有效,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
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
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中期票据发行、兑付等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