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127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或“中创环保”)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相关
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的
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时间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计,最终以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的净利润为-16,015.83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15,534.48 万元。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基础,假设
公司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 2023 年
基础上按照持平、亏损减少 10%、亏损增加 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此假设仅
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
预测或判断)。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特别提示,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测,也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对比如下:
项目 2023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38,549.0443 38,549.0443 46,313.0194
假设 1: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3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6,015.83 -16,015.83 -16,015.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15,534.48 -15,534.48 -15,534.48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55 -0.4155 -0.40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55 -0.4155 -0.4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30 -0.4030 -0.3963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4030 -0.4030 -0.3963
股)
假设 2: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度亏损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6,015.83 -14,414.25 -14,414.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15,534.48 -13,981.04 -13,981.04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55 -0.3739 -0.36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55 -0.3739 -0.36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30 -0.3627 -0.3567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4030 -0.3627 -0.3567
股)
假设 3: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度亏损增加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6,015.83 -17,617.42 -17,617.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15,534.48 -17,087.93 -17,087.93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55 -0.4570 -0.44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55 -0.4570 -0.44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30 -0.4433 -0.4360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4030 -0.4433 -0.4360
股)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 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不能立即产生相应幅 度的收
益。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 益等指
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 薄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详见《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还银行 借
款,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的资 本结构,
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填补 本
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 集资 金有效
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公司 制定填
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 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等 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的《 募集 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的制 度,以
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本次发行 募集 资金到
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 募集 资金用
于指定用途、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 机构 对募集
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 募集 资金使
用风险。
(二)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 ,对各 个
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 、运 营、销
售、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 资产 运营效
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充分利用 本次 募集资
金的良好契机,进一步优化自身财务结构,改善自身内部经营管理 效率 ,增强
公司竞争力。
(三)加强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得到补强。公司未来将进一 步加强 资
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自身在平台化科技能力、集团化协同能力 等方 面的竞
争优势,巩固核心业务的市场领先地位。同时加大对创新业务的孵 化和 投入,
拓展公司业务边界并对核心业务反向赋能,促成各项业务的协同融 合增 长,提
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保证公司股东收益回报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和完善公 司利润 分
配的原则和方式,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建立健全 有效 的股东
回报机制。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 条件 的情况
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 确保 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六、公司相关主体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潇帆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
胡郁。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潇帆科技、胡郁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
公司利益。
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
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 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和维 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摊 薄即 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执行情况相挂钩;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
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
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管理措
施;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