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8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武商集团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
】。
公 司 2024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扣 除 回 购 股 份
股派现金股利 1 元(含税)
,共计派现金 75,826,763.10 元,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发生变动,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计算,2024 年中期利润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0.0986053 元/股。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 10,725,100 股后的 758,267,63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
。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红利将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24 日至登
记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张媛
咨询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 690 号武商 MALL A 座 8 楼
咨询电话:027-85714295 传真:027-85714049
七、备查文件
公告;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