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月 30 日总股本 73,2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8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 49,776,000 元。
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
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未超过 2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2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12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深圳市联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洲明时代伯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
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城6栋6楼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其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