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5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近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
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出具的《关于
增持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华侨城集团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增
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
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华侨城集团计划自
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华侨城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
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逐步实施增持。
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65 亿元且不超过 3.3
亿元,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华侨城集团的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46)。
二、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华侨城集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数量为 22,328,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78%,成交金额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华侨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司股份比例 48.25%。
三、相关承诺
华侨城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
行为。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